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AKXY-XY2024-037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高新区长兴天元郡6号楼1单元1001
四、基本情况
根据《岚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岚财采通〔2024〕1号),我局对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岚皋县2024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AKXY-XY2024-037)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 1、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未明确采购档案保存移交事项,不符合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8号)第十五条规定; 2、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在发布结果公告时,未将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开,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九条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3、截至2025年2月28日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合同公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六十八条的规定和《陕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8号第二十三、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给予严重警告,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岚皋县财政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岚皋县财政局
2025 年 04 月 11 日